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指示精神安排,端午节假日期间(6.22-6.23日),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牵头,组织物业行业专家库成员开展行业生产安全检查工作,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肖玉祥带队、干部高威、刘永辉、协会会长薛振、副会长肖黄金、唐敏、协会秘书长杨丰萌,一行人检查走访了埠上桃源、龙正中央海洋公馆、金海湾C2、仙人湾小区、锦和园、德诚新世界、津西美墅馆这几个小区;检查了小区消防安全设施、地下停车场安全管理、小区环境卫生问题等工作进行细致检查,特别是最近的防汛工作,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,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肖玉祥现场作了重要指示。
一、
强化安全意识,落实防汛责任。
物业项目负责人是项目防汛第一责任人,要建立“责任清单”和“任务清单”,全面负责防汛准备、汛期指挥、协助抢险救援等工作;物业企业主管领导为防汛主要负责人,负责督导各项防汛工作的落实;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及时掌握极端天气变化情况,第一时间向业主发送防汛防风信息,提示业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。
二、建立值班制度,及时处理险情。
物业企业应在项目公示栏或明显位置公布24小时应急电话,并安排专人值守,严肃值班纪律,汛期保障通讯通畅,做好汛期必要的沟通汇报、监督检查、协调处理等工作。在遇险情时,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,并做好相关纪律,及时向属地的防汛指挥部和住建部门报告。
三、完善应急预案,组织应急演练。
物业企业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,制定可操作性的防汛应急预案,组织不少于一次灾害防范应对心理素质、业务知识和抢险救援技能培训,确保各项目负责人和一线工作人员能熟知应急预案、响应条件及措施、抢险救援、救灾救助等业务知识,掌握责任区、联系点风险隐患和防汛基本知识。同时,做好防汛宣传工作,提升业主防汛意识,确保无事故发生。
四、
组织专项排查,及时处置隐患。
物业企业应组织防汛专项检查,清楚掌握辖区内存在隐患的小区数量和位置,特别是曾经出现过内涝的小区和低洼小区的排水设施,并及时处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。
最后希望各物业企业,进一步加强小区的日常巡逻工作,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,及时解决各类问题,确保在管小区的安全稳定。






